退貨政策

【一、訂單退貨】

「JY Shop 購物平台」 (以下簡稱本網站)  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,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,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7日內,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,並請您於7日內至「訂單管理」頁面辦理訂單退貨,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。

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19條第二項規定所訂定的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,部份商品一經拆封,非因無內容或無法使用之狀況即無法退換貨:

(一)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。

(二)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。

(三)報紙、期刊或雜誌。

(四)經消費者啟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。

(五)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、應用程式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,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,且消費者知悉將因此喪失解除權。

(六)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


請注意! 本賣場所有販售之「所有線材以及訂製、預購線材(包含客訂延長線) 皆為客製長

度、客製剪裁,符合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19條第二項規定「不適用七天猶豫期的商品與服務」。


請注意!猶豫期(鑑賞期)非試用期,若您收到商品經必要之檢視後有任何不合意之處, 請依本網站

退貨原則及流程之說明進行退貨申請。請勿破壞原商品(含紙箱)並不可使用,並依照退貨規定辦理

退貨。


辦理退貨時,退回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且完整包裝,包含商品主體、附件、內外包裝、廠商紙箱、 隨附文件、贈品等,以寄送時的包裝再原封備妥。若商品有下列情形者,可能會被認定已逾越必要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, 而將影響退貨權利的行使或須負擔毀壞、復原之費用(其費用需請消費者另行支付,亦無法進行退款抵扣)

1.資料不完整(如:原廠外盒有損毀、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及書寫文字、商品缺件等)

2.明顯有使用、剪裁痕跡、受潮、刮傷

您可於開箱、封箱時全程錄影,以維護消費者自身權益。


【二、退貨原則及流程】

依據消保法規定,只要是全新商品且於七天猶豫期間內申請,單筆訂單中每項商品僅開放退貨一次,超過猶豫期恕不受理。(請注意!如為預購商品需與廠商特別訂購,當已與廠商訂購並進行發貨事宜,則無法受理訂單取消作業。訂單購買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辦理退貨退款,本網站購物有權不受理並拒絕接受您的退貨退款要求。)


  2-1. 宅配到府

宅配退貨辦理請先於網站申請並將須退貨商品寄回本公司,贈品及相關資料均無誤後進行退款。

客製商品在您確認進行簽收後,恕不接受退貨,請您於商品到貨後7天內先行檢查商品是否有缺件或瑕疵,確認無誤再進行使用。

超過七天猶豫期(鑑賞期)則無法申請退貨,預購商品當已與廠商訂購並進行發貨事宜,則無法受理訂單取消作業。


  2-2. 超商取貨

退貨辦理請先於網站申請後,至任一超商門市進行退貨並寄至本公司指定超商門市,恕無法更換門市。我們將於確認退貨商品,贈品及相關資料均無誤後進行退款。

客製商品在您確認進行簽收後,恕不接受退貨,請您於商品到貨後7天內先行檢查商品是否有缺件或瑕疵,確認無誤再進行使用。

超過七天猶豫期(鑑賞期)則無法申請退貨,預購商品當已與廠商訂購並進行發貨事宜,則無法受理訂單取消作業。


  2-3. 折讓單

若您的訂單未開立統一編號,並已勾選: 【我理解線上電子交易的退貨流程需人工辦理折讓單退貨】,故同意授權本網站代為處理折讓單事宜。即無需提供紙本折讓單

若您的訂單發票有開立統一編號,請您待退刷後自行列印出來【退貨折讓單】並於每聯加蓋貴公司的統一發票章後,

宅配到府訂單退貨需將折讓單第一及二聯寄回本公司營業地址

超商取貨訂單退貨需將折讓單第一及二聯寄回本公司指定超商門市


  2-4. 退費款項

在確認退回商品及隨付文件確認無誤後,本網站將在15個工作天(不含例假日)內退款。如退款過程當中如有需其他證明資料文件(如公司戶發票等),再敬請協助提供予本網站。


【三、 準據法與管轄】

本服務條款之解釋或適用,以及與本服務有關的爭議或糾紛,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,並 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;但若法律對於管轄法院另有強制規定者,仍應依其規定。


【四、 合約之解釋原則】

本合約條款如有疑義時,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。